王封乡、各街道残联:
根据太原市交通局、市残联《关于太原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对象
凡户籍在万柏林区,持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以下简称《残疾人证》,有出行需求的残疾人,均可自愿申请办理《助残乘车卡》。
今年已换发的《盲人乘车证》可继续使用,到期后再重新办理《助残乘车卡》;2007年始发的《太原市肢体残疾人公交乘车ic卡》可继续使用。
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,只能享受一种优惠待遇,已办理其它优惠乘车卡(老年乘车卡、残疾军人乘车卡)的残疾人,不再办理《助残乘车卡》。
二、免费乘车范围
1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凭《助残乘车证》可免费乘坐市内现有线路的公交线路(不含901、902、903等城际公交线路及三县一市公交线路)。
2、《助残乘车卡》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,若经发现,公交公司将予以严厉惩处。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乘车时必须有监护人陪同,监护人员应按规定购票。
三、办卡费用
办卡费用每人27元(其中15元为ic卡制作费,12元为一年的乘车保险费)。费用由残疾人自理。
四、办证必带资料
(1)本人身份证、残疾人证原件
(2)复印件:身份证正反面和残疾人证的第一、第二页全部复印在一张a4纸上,一式两份。
(3)近期1寸或2寸相片1张,背面注明姓名。
五、办证流程
残疾人带相关资料和办证费用,到所属街办进行登记审核,交费,照相,由街办填写办证花名表,形成电子文档。文档中办证人员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、残疾人、蓝底数码照片编码等信息必须一致。
所有资料及电子文档(办证花名表及照片)、办证费用交由区残联进行统一审核。经区残联汇总后,报市残联组联部,最后交由市公交集团公司,统一制作《助残乘车卡》。
市公交公司在收到资料30个工作日内将乘车卡制作好,由市残联通知区残联领取,并交由街道残联统一进行发放。
残疾人领卡后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、《助残乘车卡》到公交集团指定网点办理开卡后方可乘车使用。
六、办证时间:从5月10起,每周为一个周期,即每周五下午各街办将申办《助残乘车卡》的相关资料报区残联。
七、办证地点:各街道要结合各自的实际,合理设置办证地点,方便残疾人办证。
八、有效期限和年审时间
《助残乘车卡》从办理或年检之日起,一年内有效。
持卡人应在有效期内持本人身份证、残疾人证、《助残乘车卡》到公交集团公司ic卡乘客接待处办理年审,年审时,须交纳下年度乘车保险费12元。不按规定年审的,免费乘车功能自动消失。
九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此项工作时间紧,任务重,涉及人数众多,为保证办证工作的顺利开展,各街办要成立《助残乘车证》办理工作组,抽调专人集中一段时间办理乘车卡。
2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。各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,加大宣传力度,将办证的相关政策及具体的办证程序、地点、时间安排、必备资料等通知到各社区及残疾人,有序做好办理工作。
3、做好安全保障。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,在办证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方面的服务工作,确保办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。
办理助残乘车卡是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,关系到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,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,各乡、街办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做好组织工作,切实做好宣传工作,切实做好解疑释惑的工作,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,以实际行动把好事办好。